一、學生申請時間:每年5月1日至10日。 二、錄取名額:以5 名為限 三、 學生申請甄選資格: (一)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且已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。 (二)大一至大三上學期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在全班名次前15名以內,或名次在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二以內但具備其他特殊情形經該學系(所)評定為表現優異者。 四、 學生申請甄選須填具申請表以及繳交審查資料: (一) 大一至大三上學期五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(檢附全班名次證明)。 (二) 研究計畫書(A4紙電腦打字,3,000字以內為限)。 (三) 其他審查資料:包括含發表作品、得獎作品、學習及展演成果表現與相關工作經驗等資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