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職級與名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1名。 二、預定起聘日:116年8月1日(視作業時程而定) 三、資格條件: (一)學歷:具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。 (二)學術專長:具備應用劇場或戲劇編創製作之專長為優先。 (三)經歷:具備戲劇或劇場編導演經驗為佳。 (四)授課科目:可教授導演、戲劇製作演出、應用劇場等相關課程。 (五)具備全英文授課之能力,每一學期有開設一門全英語或EMI課程之義務。
四、繳交文件: (一)、行政資料(一式一份) 1、國立臺南大學應徵專(兼)任教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附表二)及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(附表三)。 2、學士以上各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各一份。 3、如持國外博士學歷者,需先將學位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手續,並提供入出境證明書。 4、教師證書影本一份(未曾送審者免附)。 5、博士學位論文一冊。 6、推薦信二封(已具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免附),請推薦人密封後隨應徵資料寄送,或由推薦人直接寄送本系。 7、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新聘教師甄選應備資料自檢表。(附表四)
(二)審查資料(一式三份,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) 1、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(附表一),並另提供Word電子檔。電子檔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E-mail:drama-1@pubmail.nutn.edu.tw,信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專任教師-應徵者姓名」。 2、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。 3、重要專書、專書論文與期刊論文(須檢附期刊封面、目錄或審查通過證明),或已演出/出版之劇本、演出劇場作品照片、演出紀錄等相關資料。 4、聘任為副教授以上(含)者,須檢附近五年內至少一篇期刊論文、專書論文或專書或戲劇演出作品為代表作。 5、研究方向陳述。 6、可(曾)教授課程科目之授課大綱。 7、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。
五、受理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,以郵戳為憑(不受理現場收件)
六、文件紙本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: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「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」收。封面請註明「應徵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專任教師」。
七、備註: (一)進入面試者需進行全英語教學演示。 (二)新聘教師應有兼任本校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,以及協助本系其他相關行政工作之推動。 (三)應徵人數未達10人,得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限。 (四)應徵者請務必備齊前述資料,收件截止日後補件者一律不予受理。 (五)應徵者如需索回應徵資料,請檢附貼足回郵郵資。 (六)凡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者,一律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,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。 (七)聯絡方式:呂小姐06-2606123-7606電子郵件:drama-1@pubmail.nutn.edu.tw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