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規劃 |
藝術創作與社會實踐跨領域學分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分學程)規劃之課程由音樂學系、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、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、經營與管理學系、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、數位學習科技學系、通識教育中心共同開設。 1、本學程課程表分為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程。核心課程至少修習 2 門課 4 學分含以上,選修課程 11 學分。 2、全部課程至少應修 15 學分,修畢後方授予學分學程證書。 3、學生修習學程之課程科目,至少應有 6 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之課程。 4、 請參閱 國立臺南大學「藝術創作與社會實踐 跨領域學分學程 」 設置要點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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